為了獲取所謂的高額利息,員工把錢借給了單位。最近,這家單位的員工發(fā)現(xiàn),他們借出去的大額本金,可能也面臨無法收回的風險。
因為收益較為豐厚,朱先生從2021年開始,就把錢借給了單位。截至今年,他已經(jīng)累計向單位借出了四百多萬元了。
到了今年1月份,朱先生與公司的借款協(xié)議到期,朱先生不打算再續(xù)簽合同,準備向公司拿回本金。最近,他的親屬住院,朱先生迫切需要用到這筆錢。 而朱先生的同事鄭先生也向單位借出了一百萬元,他在四月份也向公司提出退款申請,但退錢的事情卻遲遲沒有著落。
這家公司是否如朱先生、鄭先生所說,出現(xiàn)了經(jīng)營困難、難以為繼的情況,才導致不能還錢。我們多次與公司負責人聯(lián)系,但電話卻無人接聽。
記者注意到,他們與公司簽署的借款協(xié)議,只約定了借款的金額,借款的時間,還款的方式;沒有抵押物品,也沒有擔保人,更沒有約定好違約責任。如果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,這樣的協(xié)議是否會帶來不利的影響呢?記者咨詢了黎陽兵律師,黎律師認為:這份借款協(xié)議不會影響到市民維權。
黎律師提醒,市民在錢財借出去之前,對借出風險要有一定的認知。錢財借出去容易, 想要收回卻不一定順利。